延吉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開發(fā)建設有限公司
延邊州人民政府關于安圖縣人民政府2022年
第6批次農用地轉用的批復
延州政函〔2022〕127號
安圖縣人民政府:
你縣《關于2022年第6批次建設用地的請示》(安政報〔2022〕23號)收悉。經研究,現(xiàn)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你縣將國有農用地17.9836公頃(全部為林地)轉為建設用地。
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17.9836公頃,用于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。
二、你縣要依法履行批后實施程序,按照土地補償及安置意見及時支付補償費用,落實安置措施,切實安排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,保證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長遠生計有保障,維護社會穩(wěn)定。土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,不得強行使用土地。
三、你縣要嚴格執(zhí)行國家產業(yè)政策和供地政策,抓緊供應土地,并將供應情況及時報請備案。
此復。
延邊州人民政府
2022年9月30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